文件编号: | 信息分类: | 本省市区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索引号: | 13658-20180629-712482 | 发布日期: | 2018-06-29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责任部门: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6月27日获悉,南昌确定凤凰沟、象山森林公园、西湖李家、安义古村等43个景区获得2017年度旅游景区(点)建设项目补助。据悉,自2012年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来,该市累计扶持补助各类景区(点)建设项目120余个,补助总金额过亿元。
根据《南昌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旅游景区(点)建设补助标准为:国家3A级(含)以上的旅游景区(点)建设,按不超过项目核算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扶持补助;其他旅游景区(点)建设,按不超过项目核算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补助。补助最高限额为:国家5A级景区500万元,国家4A级景区、投资额亿元以上项目200万元,国家3A级景区100万元,南昌市乡村、特色、红色旅游点50万元,游客服务中心15万元。
(来源:江西日报 龚艳平 胡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