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信息分类:工作计划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16305-20130122-668555 发布日期:2013-01-22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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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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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推进城镇化加速发展
一是加强城乡规划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以科学的规划引领和促进城镇化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快形成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镇(乡)村规划为主体的城乡规划控制体系,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抓紧完成《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加快鄱阳湖生态城镇群规划和南昌大都市区、赣州、九江都市区规划编制;完成景德镇、共青城、井冈山、瑞昌、瑞金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及报批,实现全省92个市县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建立健全规划管理与执法监察体制机制建立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实施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开展《控制性规划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加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问责和查处力度。
二是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坚持把做大做强城市经济作为加速城镇化的主要动力,努力做大总量、提高质量、增强实力,提高辐射力和带动力。加快培育南昌大都市区、赣州都市区、九江都市区,使之成为全省城镇化发展的核心载体。积极培育和发展以沪昆线和京九线中心城市为重点的城镇密集带,使之成为全省城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各地要进一步科学确定各城市的功能定位,构建特色鲜明、分工协作、错位发展、相互协调的区域产业格局。通过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同步协调发展,力争实现“十二五”期间全省市、县城镇化水平发展目标:即南昌大都市区、九江都市区、赣州都市区以及总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县、市,城镇化率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新余等现有城镇化水平较高、基础较好的地方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上饶、宜春等所辖区域较大的设区市以及总人口在60万至100万的县(市),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8个百分点;总人口在60万以下的市、县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
三是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各地要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投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城镇化发展质量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生命,也是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我厅将完善城镇化考核办法,出台配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各地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好供水、供电、供气、道路交通等基本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网等“短板”设施建设,加大教育、卫生、商业等功能性、配套性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市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城市排水建设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实施,下大力气抓好城市内涝、城市交通拥堵等“城市病”的综合治理,加强地下管线普查和建设,加强城建档案管理,提高城市抗灾应急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厅将继续重点调度各地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建设项目。
四是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加快城镇化进程,要由重视土地城镇化向重视人口城镇化转变。各地要创新思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把在城镇有合法稳定收入、固定居所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逐步取消“二元制”户籍管理制度。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同城同待遇政策,使进城农民在就医、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保障进城就业农民子女享受义务教育权利,在入学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城镇学生一视同仁,使有序转移进城的农村人口不再成为城市的“候鸟”,真正实现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
五是加快小城镇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和谐秀美乡村建设的部署,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供排水、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小城镇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小城镇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小城镇辐射。要加快示范镇、中心镇和重点镇发展,提高产业集聚度和基础设施承载力,创优生态宜居环境,打造特色魅力小镇,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二、着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是抓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坚持实行保障性住房工作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目标责任制。设区市要按照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尽快与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县市区。抓紧落实建设用地和资金,倒排工期,明确责任。继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纳入市县政府考核,实行督查通报和约谈问责机制。
二是抓好配套设施建设。要突出抓好配套设施建设,努力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房工程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已竣工保障房及早投入使用。要把抓开工、促竣工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开工、竣工。继续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落实“三个百分之百”监管要求,确保老百姓住上放心房。积极推进“三房合一、租售并举”工作的实施,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
三是抓公平分配和入住后管理。坚持和完善“三级审核,三榜公示”资格认定制度和“统一摇号、公开销售、电视直播、全程公证”配租配售制度,确保分配过程与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强化入住后动态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四是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继续争取国家对我省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的支持,重点加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38个重点扶贫开发县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工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五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大普通商品房供应力度,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研判,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依法稳妥做好城镇房屋征收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和谐征收,坚决杜绝恶性案件的发生,对违法违规征收行为严肃查处。积极引进全国大型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赣投资,参与城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
六是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加快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提高归集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归集量。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使用的监管工作,发挥住房公积金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积极作用。九江、上饶市要认真抓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三、着力提高城镇科学化管理水平
一是扎实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在全省开展以推进数字化城管为重点,以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为内容,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的“城市管理年”活动。各地要按照城市管理年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是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实践证明,数字城管是推进城市科学化管理的有效模式。今年11个设区市中心城区和有条件的县要基本完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明年全省所有市县要实现数字化城管全覆盖。要舍得花点钱,提供必要的人员和运行经费保障,使数字化城管真正发挥效益。
三是提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要认真抓好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和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 6月前完成所有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年底前完成乡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和200个重点镇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加强村镇建设管理,解决好无序建设,浪费土地等突出问题。加强农民建房示范引导,大力推广江西省和谐秀美乡村特色农房图集,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四是扎实开展生态宜居城市和生态特色村镇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媒体的作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深入开展创生态宜居城市和生态特色村镇活动,推进城镇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推进城镇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开展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创建,今年所有设区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一半以上市县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继续加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创建和数字景区建设工作。大力抓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着力促进建筑产业加快发展
一是大力营造建筑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建筑产在我省已经成为第三大产业,无论是财政收入的贡献度,还是吸纳农民转移就业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加快城镇化发展,也离不开建筑业的振兴。我省建筑业总量不到江浙发达地区总量的五分之一,发展潜力很大,希望很大。我们要紧紧围绕省政府关于建筑产业“三个翻番、三个突破”发展目标,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全社会、全系统大力营造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大力营造尊重建筑企业家和企业人才的浓厚氛围,大力营造支持服务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的浓厚氛围。
二是全力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从今年开始,我厅将重点调度100家骨干企业,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要重视建筑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提升企业资质等级,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省外、国外市场。同时要全力支持建筑业强市、强县加快发展。
三是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质量安全是全系统、全行业的生命线、保障线和工作底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工程质量安全这根弦。要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住宅质量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重点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继续做好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和施工图审查及施工监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决预防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五、着力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
一是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要以战略眼光和举措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现在认识还不晚,若再不重视抓绿色建筑,我们就会犯历史性错误。要继续深入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评定,确保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和绿色建筑目标。积极申报和实施好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高校节能综合改造、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等示范项目,努力使我省绿色建筑取得突破性发展
二是大力推广科技创新加快建设领域科技进步与创新步伐,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力度。进一步推进住宅产业化,以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为重点,推动住宅产业化成套技术研发应用。
三是提高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积极推行雨污分流,重点抓好并力争全面完成城区内排污口的截污,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出台我省污泥处理指导意见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选择1-2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存量垃圾治理、建筑垃圾处理试点工作。
六、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要毫不松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这个核心,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行为,整顿建筑市场秩序。继续严肃查处城乡规划管理和房屋征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在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城乡规划、住房公积金、市政公用等重点领域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二要把队伍建设尤其是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中央、省委改进作风建设的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深入开展“四服务”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奖惩问责,确保改进作风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三要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全省系统文明服务标兵、文明行业示范点和文明单位等创优争先活动常态化。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完善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努力保持和谐稳定。